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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本级)灞桥区2021年新增教育建设奖补资金-高科分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7-22 11: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本级)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灞桥区2021年新增教育建设奖补资金-高科分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A座2层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1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TH2022-07-049 项目名称:灞桥区2021年新增教育建设奖补资金-高科分校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家具、音响等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合同包2(部室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合同包3(美术、劳动、天文馆、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及装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合同包4(云机房及校园电视台等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家具、音响等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部室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美术、劳动、天文馆、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及装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4(云机房及校园电视台等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家具、音响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合同包2(部室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合同包3(美术、劳动、天文馆、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及装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合同包4(云机房及校园电视台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7月22日 至 2022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A座2层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8月1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T1栋16层天际会议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T1栋16层天际会议厅 1.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3.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3.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区灞桥区纺东街419号 联系方式:029-83552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A座2层201室 联系方式:029-818824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莉、刘欣欣、白琪琪 电话:029-81882499 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2日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西安市 分校 教育局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资金 上一篇: 2022年7月22日2022年大埔县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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