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招标网 十环招标网手机版

2022年招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2年招标

2022年7月26日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市恰夏镇团结社区高酸海棠加工厂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26 12: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塔城市恰夏镇人民政府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51534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塔城市恰夏镇团结社区高酸海棠加工厂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建新南街昌南国际商贸城11号楼20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TC2022-ZB-015

项目名称:塔城市恰夏镇团结社区高酸海棠加工厂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市恰夏镇团结社区高酸海棠加工厂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6日至2022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建新南街昌南国际商贸城11号楼207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建新南街昌南国际商贸城11号楼207号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建新南街昌南国际商贸城11号楼20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文件需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需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的查询结果打印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恰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塔城市恰夏镇

联系方式:0901-6113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建新南街昌南国际商贸城11号楼207号

联系方式:18199013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程

电 话:181990139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塔城市   海棠   招标公告   日新   加工厂   设备采购

上一篇: 2022年7月26日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塔城市恰夏镇人民政府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2年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2年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