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07-18 至 2022-07-22 | 撰写单位: | 铁岭恒信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 (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0-00500 项目名称: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3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递交至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未按照要求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导致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解密时限为本项目开标后30分钟内,因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时间延长的除外) 3、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 4、凡参加现场投标的人员,必须自行戴好口罩、身份证,做好卫生消毒。近期(14天)有过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或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投标,其他事项严格执行铁岭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随时关注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按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若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南环路65号 联系方式: 024-74290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恒信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1号 联系方式: 024-74562809 邮箱地址: hengxingongsi1@163.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恒信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10201020001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丽婷 电 话: 024-74562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