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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铁岭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27 08: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52343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公告信息 <body>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15 至 2022-07-21
撰写单位: 辽宁永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铁岭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0-00602 项目名称:铁岭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52,200.00 最高限价(元):1,652,200 采购需求:查看

完成铁岭市本级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包括:市本级市政道路48.32公里、市本级市政桥梁4座、供水管线86.11公里、供水厂站2座及加压站84座。完成铁岭市所属7个县(市、区)质检核查工作,包括房屋建筑185万栋、市政道路598.77公里、市政桥梁82座、供水管线112.52公里的线上人工质检及4‰总量的线下实地核查工作。完成县级工作报告的审核、市级数据汇交及工作报告的提交工作。

注:本次质检核查费用为一次质检核查费,若质检核查不通过,整改后重新质检核查产生的费用由各县区协调解决;市级提交的数据由省厅委托专业技术队伍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市级部门负责整改,因整改所产生的重新审核费用由承担铁岭市级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的中标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汇交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金沙江路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240338647@qq.com)并电话确认024-72275528何女士: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来自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及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与开标。具体以铁岭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金沙江路28号 联系方式: 024-72682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后八里村 联系方式: 024-72275528 邮箱地址: 240338647@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铁岭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2002709200046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 024-7227552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铁岭市   招标公告   房屋建筑   市政   设施   风险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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