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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自治区检察院听证室、案管中心等改造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27 13: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52965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3266

项目编号: ZJXD-ZZQ/A-22144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自治区检察院听证室、案管中心等改造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2000000.40

最高限价(如有): 1869021.86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自治区检察院听证室、案管中心等改造建设项目 其他网络设备 1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4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000000.40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2)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涉密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4)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5)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7-27 14:00:00 至 2022-08-0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8-1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C座8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供应商于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单,将报名回单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项目登记,登记成功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参加磋商会议,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须提前到达开标地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供应商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
       联系方式: 0951-592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联系方式: 0951-5076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万树青
       电话: 0951-59263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蓉、陈鑫
       电话: 0951-507689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报名回单.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自治区检察院听证室、案管中心等改造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代理机构 :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7-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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