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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2022年秦淮区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车辆(新能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8-05 12: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65813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TD2022-054G。

1.2项目名称:2022年秦淮区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车辆(新能源)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6500000.00)。

1.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6500000.00)。其中,包1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元整(¥2150000.00);包2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包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元整(¥2150000.00)。

1.5采购需求:2022年秦淮区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车辆(新能源)采购项目,拟采购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车辆(新能源)15辆,其中5辆用于厨余垃圾前端收运,5辆用于餐厨垃圾前端收运,5辆用于其他垃圾前端收运,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车辆(新能源)和配套充电桩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维保、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上牌、保险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进行采购,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包1

厨余垃圾前端收运车

纯电动驱动形式,外形尺寸(长×宽×高)≥4500mm×1500mm×2000mm,最大总质量≤4500kg,额定载质量≥1000kg,电池容量≥75kwh,续航里程≥250km, 车辆一次性满冲时长≤10h,配备配套充电桩2根(每根充电桩应配备两个充电某分别具备快充和慢充两种充电模式,或每根充电桩具有两个快充某充电)。

5辆

包2

餐厨垃圾前端收运车

纯电动驱动形式,外形尺寸(长×宽×高)≥5000mm×1600mm×2000mm,最大总质量≤4500kg,额定载质量≥1000kg,电池容量≥75kwh,续航里程≥250km,车辆一次性满冲时长≤10h,配备配套充电桩2根(每根充电桩应配备两个充电某分别具备快充和慢充两种充电模式,或每根充电桩具有两个快充某充电)。

5辆

包3

其他垃圾前端收运车

纯电动驱动形式,外形尺寸(长×宽×高)≤5500mm×1800mm×2500mm,最大总质量 ≤3400kg,额定载质量≥1000kg,电池容量≥40kwh,续航里程≥250km,车辆一次性满冲时长≤10h,配备配套充电桩2根(每根充电桩应配备两个充电某分别具备快充和慢充两种充电模式,或每根充电桩具有两个快充某充电)。

5辆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付,并于交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通过验收。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1.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商品投标。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可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c)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代替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施工、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7室)。

3.3方式: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 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购买。

3.4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5室)。

4.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4.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并递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供货、投标报价等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要求。

6.2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3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共壹份,以U盘为载体存储。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且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5政策功能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6防疫要求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各投标人只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一名授权委托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且相关人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被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苏康码非绿码的;

(2)现场测量体温37.2℃以上的;

(3)行程码非绿码或显示14天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

6.7其他

本项目的包1、包2和包3同时开标、同时评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包,不可兼中。开、评标均按“包1、包2、包3”的顺序进行。供应商在前序标包中成为中标供应商的,仍可参与后续标包的评审,但不能成为后序标包的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标包投标的,应当按照不同标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

(2)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街道御道街33-29号;

(3)联系人:魏科;

(4)邮编:210000;

(5)联系电话:025-82232786。

7.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5、1106室;

(3)联系人:骆工;

(4)邮编:210000;

(5)联系电话:15380406919。

7.3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骆工;

(2)联系电话:153804069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秦淮   新能源   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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