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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7日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8-07 20: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JHZB-2022-32 项目名称: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73,447.5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52,58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2,58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2(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58,35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8,35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3(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35,91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5,91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4(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54,88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4,88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5(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313.5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0,313.5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6(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六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24,42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4,42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7(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七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42,8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2,8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8(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八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44,73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4,732.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9(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九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55,22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5,22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10(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51,22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1,229.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合同包11(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3,49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3,491.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预算审核 合同包12(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29,47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9,472.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预算审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3(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4(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5(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6(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六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7(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七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8(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八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9(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九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10(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11(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12(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六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7(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七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8(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八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9(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九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0(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1(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2(2022年度城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批)十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08日 至 2022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汇新路15号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四楼南侧4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汇新路15号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四楼南侧405会议室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不提供邮寄。电子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2)同一投标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3)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企业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88668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509号 联系方式:18149467537、180920608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白工 电话:18149467537、18092060827 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7日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城建 招标公告 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 年度 上一篇: 2022年8月7日珠海市百分百商业有限公司生鲜装修工程(怡华街店)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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