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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城东产城融合典范区城市设计(暂定名)组织策划单位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25]QZJL[GK]2022007、永春县城东产城融合典范区城市设计(暂定名)组织策划单位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永春县城东产城融合典范区城市设计(暂定名)组织策划单位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QZJL[GK]2022007 项目名称:永春县城东产城融合典范区城市设计(暂定名)组织策划单位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099-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1(件) | 否 | 负责完成各阶段的机构对接及整个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沟通协调,协助机构做好国际方案征集组织与策划服务工作,按时提交方案成果;通过评审,确定优胜方案。 | 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结(预计服务周期8个月)。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15 15:00至2022-08-30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9-1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室(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15806018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一、二层 联系方式:0595-2279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张先生 电 话:0595-227956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8-15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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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项目 永春县 城东 招标公告 典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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