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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材化学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升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江学院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FJJF[GK]2022007、闽江学院材化学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升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闽江学院材化学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升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JF[GK]2022007 项目名称:闽江学院材化学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升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3503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8350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83503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60599-其他柜类 | 其他柜类 | 1(批) | 否 | 1.柜体:全钢结构,外壳采用1.2mm(±0.1mm)冷轧钢板制作,表面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高温固化,耐腐蚀,防酸碱。门板、抽面双层结构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83503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资格承诺函(若有) 描述: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根据榕财采﹝2021﹞52号文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的,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库〔2019〕19号文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库〔2019〕18号文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由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现场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26 10:45至2022-09-02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9-1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本级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 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江学院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方式:83760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1-85735171 8758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雪群、王保春 电 话:0591-85735171 8758039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8-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闽江 招标公告 省级 货物 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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