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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时间:2022-08-31 15: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榆树市教育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3205820001012882 项目名称: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3273.543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73.543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至三标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第四至八标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0日,第九标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5,6,7,8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3,9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 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3 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 本项目投标单位仅可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11 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1日 至 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20822】-0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树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榆树市、五棵树镇、弓棚镇、城发乡、红星乡。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实验高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等工程; 第二标段:实验高级中学校舍改造等工程; 第三标段:五棵树镇中学教学楼维修等工程; 第四标段:弓棚镇高级中学教学楼宿舍维修等工程; 第五标段:城发乡李合中学教学楼维修等工程; 第六标段:五棵树镇小学校新建厕所及维修等工程; 第七标段:五棵树镇中心小学校教学楼维修等工程; 第八标段:红星乡中心小学校校舍维修等工程; 第九标段:四所学校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 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实验高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实验高级中学校舍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五棵树镇中学教学楼维修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四标段:弓棚镇高级中学教学楼宿舍维修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五标段:城发乡李合中学教学楼维修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六标段:五棵树镇小学校新建厕所及维修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七标段:五棵树镇中心小学校教学楼维修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八标段:红星乡中心小学校校舍维修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九标段:四所学校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第一至三标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第四至八标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0日,第九标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7.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人民币1014.4688万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707.5435万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410.5922万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199.6278万元; 第五标段:人民币165.7478万元; 第六标段:人民币101.5801万元; 第七标段:人民币104.0319万元; 第八标段:人民币201.4551万元; 第九标段:人民币368.4963万元;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5,6,7,8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3,9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 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投标单位仅可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11 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17767766355。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开标3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开标时间前30分钟加入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等待项目开标 ,参加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4.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2.投标保证金形式:1.符合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现金、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兑支票及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树市教育局 地 址:吉林省榆树市榆西大街 联系方式:杨洪卫 0431-8361808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联系方式:许凯 0431-81124666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36244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教育局 地址:吉林省榆树市榆西大街 联系方式:杨洪卫 0431-83618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联系方式:许凯 0431-8112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凯 电 话: 0431-81124666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榆树市 沥青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教育系统 场地 改造项目 上一篇: 2022年8月31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小鼠结肠镜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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