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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07 11: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13949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HS20220907

项目名称: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7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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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2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2022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公开招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 2022年 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之“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系统记录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①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②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④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⑤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07日 至 2022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

开标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保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梁先生,0763-3371989)”,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33号

联系方式:0763-393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

联系方式:0763-3371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63-3371986

清远市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重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项目招标文件(2022090701).zip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重点企业   废气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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