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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07 11: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14202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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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2-N-G-001号

项目名称和内容: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总预算为人民币玖佰捌拾贰万元整(¥:9820000.00)

标段号

标段名

标段预算(元)

最高限价

监测服务-1

2000000

环境监测服务固定折扣最高限价为60%

监测服务-2

1800000

监测服务-3

1600000

监测服务-4

920000

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1

1750000

每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陆拾陆元整(¥29166.00)

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2

1750000

标段说明:

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本次招标项目共六个标段,允许一个供应商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就其中两个标段中标,且一~四标段中一个机构只能够中1个标段,五~六标段中一个机构只能够中1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为一名。标段的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号进行,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以此类推。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各标段的供应商。例如:某一个供应商参与了所有标段的投标,已中第一标段,则不计入第二、三、四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参与第二、三、四标段的评审,可参与第五标段的评审,若又中第五标段,则不计入第六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参与第六标段的评审。

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采购需求:

(一)第一~四标段 监测服务

1.服务内容:

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担区环境局委托检测业务所涉及到的现场采样、实验分析、危害评估及送样分析检测(污染源)等工作。

2.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须完全按区监测站确定的检测方案(包括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措施等)开展检测工作。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无条件接受区监测站监督考核及业务指导。实验室必须为供应商自有,实验室能力范围内不接受分包,未经区监测站同意不得转包。

3.业务要求:

供应商在实施检测业务过程中,配合采购方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检测任务(含复测和质控)。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无条件接受区监测站的监督检查,服从区监测站的工作安排,并对区环境局负责。

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或对应标段预算金额用完,以先到者为准。

(二)第五~六标段 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1.服务内容:

承担区环境局所委托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中涉及单位及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现状调查、方案编制、监测井建设、现场采样、实验分析等内容。第五~六标段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预计每标段为60家单位(以实际下发数为准),其中第五标段负责狮山商务创新区为主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含其他需纳入监管单位),第六标段负责除上述片区以外区域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含其他需纳入监管单位)。

2.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技术规范》(若有变化,以最新版本为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检测技术规范执行,无条件接受区监测站监管。其中要求在2023年1月1日前完成每标段不少于35家单位现场调查,2023年4月1日前不少于35家单位现场监测报告(含评审)及备案,剩余部分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监测报告(含评审)及备案。

3.业务要求: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完成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钻孔建井、现场采样、实验分析、各项汇总和报告编制;配合采购方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检测任务(含复测和质控)。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无条件接受区监测站的监督检查,服从区监测站的工作安排,并对区环境局负责。

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或对应标段预算金额用完,以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第一~四标段不接受联合投标;第五~六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三家单位联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四标段 监测服务

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

第五~六标段 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1)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检测工作,要求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同时具有或联合具有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调查能力、钻探能力。

(2)供应商若参与承担所投标段的被测重点排污单位委托实施的相关环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和土壤方面的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咨询、隐患排查、用地调查、自行监测等)不得参与所在标段的投标。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751281184、864274166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具体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朱晓芹 路丽丽 施紫秋? 电话:0512-6523881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组织开标活动理由:根据本项目工作的开展计划迫切需要尽快推进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扫码进场登记以及核验绿码,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绿码、行程码出入交易中心。具体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2号通告》执行(开标当日如有最新通告,或属地疫控主管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和要求的,应予遵从)。申请人员登录“苏周到”APP、“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4.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5.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苏省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鹿山路369号国家环保产业园35幢监测大楼

联系电话:0512-6667240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 朱晓芹路丽丽 施紫秋

电 话: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莉莉 朱晓芹 路丽丽 施紫秋

电  话:0512-6523881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苏州   生态环境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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