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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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杜镇新湖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刘杜镇新湖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投标备案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09 08: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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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202000075 |
项目名称:刘杜镇新湖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预算金额:616.457138万元 |
最高限价:616.457138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刘杜镇新湖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16.457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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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2年9月14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0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投标备案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
3.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
4.售价:0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新泰市刘杜镇人民政府机关 |
地 址:新泰市刘杜镇府前街1号 |
联系方式:13905487848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东世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县(区)青云榆山路卓越财富广场A座1616室号 |
联系方式:1385381308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吕艳慧 |
联系人电话:13853813081 |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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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 道路 日刘杜镇新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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