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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3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13 15: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0432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WT2022-008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6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6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XZCWT2022-008

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GXZCWT2022-008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救灾物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80.657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jlsblb@163.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0431-85542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话:0431-81685832

4.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019060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4319179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4)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至 2022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jlsblb@163.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0431-85542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杨青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  0431-816858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项目   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产业   物资采购   开发区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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