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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14 09: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1509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XA22024-10

项目名称: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80,000.00 2,3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5日 至 2022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前往西安市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2、投标人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联系邮箱:1563238369@qq.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反映。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凤路西段风华小区院内

联系方式:029-86860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

联系方式:029-8667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029-86674688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4日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西安市   棚户区   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改造项目   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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