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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3日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度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储备项目勘察(测)设计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22 22: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库车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4485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度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储备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2-WT060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度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储备项目勘察(测)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250000

最高限价(元):12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度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储备项目勘察(测)设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度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储备项目勘察(测)设计;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本工程勘察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及验收中出现的各类设计问题,并协助采购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批复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或者勘察丙级(含)以上勘察资质,(疆外投标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证明、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企业近六个月完税证明、企业近六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含法人、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企业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库车市天山东路55号

联系方式:0997-7138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也斯巴什社区文化东路62号财富中心小区8号楼3-3号商铺

联系方式:18197557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桂梅

电 话:181975578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阿克苏   项目   库车   农田   招标公告   高标准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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