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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1日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10-11 15: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4667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B-2022-09(SG)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457.07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ZHB-2022-09(SG)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8月10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相关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半年内2022.3.1-2022.9.30任意二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投标人应提供近六个月内(2022.3.1-2022.9.30)任意两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0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上述网站截图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4.2 开标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4.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九台区分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4.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

6.3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张 铎

联系方式:189430498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区工农大街1589号

项目联系人:徐 丹

电 话:13756429110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8月1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相关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半年内2022.3.1-2022.9.30任意二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投标人应提供近六个月内(2022.3.1-2022.9.30)任意两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0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上述网站截图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3.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至 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台区分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台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张 铎 18943049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区工农大街1589号            

联系方式:徐 丹 1375642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 丹

电 话:  137564291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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