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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2-10-23 19:3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9238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市欣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国县潋江大道1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R2022-XG-G009

项目名称: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城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是一项民生工程,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对促进产业向循环化、低碳化、生态化转型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打造政府民生工程的重大举措, 将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和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

二、项目基本原则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企业主责、使用守法、多方共治、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城市道路资源和停放设施承载能力,优化停放点设置,满足人民群众共享出行需求,助推共享二轮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出行新体系。

三、项目地点:兴国县

四、服务内容:投放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

五、投放份额:5家运营企业统一电子围栏投放,分两批次投放,其中首次投放500辆/家,共2500辆,条件成熟后可再投放500辆/家。

六、运营服务期:2年。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至 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欣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国县潋江大道111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欣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国县潋江大道11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赣州市欣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名称:赣州市欣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行;账号:2860000103080003165】(须备注项目编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鼓励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必须为赣州市欣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经由有权机构出具的截止开标前有效期内的保函原件)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要求(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2)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3)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3、邮箱:343633088@qq.com。4、一次公告已报名供应商无需再报名,招标文件将发送至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兴国县瑶冈西路        

联系方式:刘工0797-5316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欣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国县潋江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刘工0797-5316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797-531613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兴国县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运营商   电动自行车   管理局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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