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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省监测船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01 10: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0352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省监测船托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19楼19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CJCG2022173

项目名称: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省监测船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省监测船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1、本次采购项目为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省监测船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省监测船主要用于太湖水污染及蓝藻监测预警工作。该船日常主要任务有:每年4月至10月,每月两次全太湖监测工作;其余月份每月一次全太湖监测工作;每年约20次各级领导视察太湖,监测船需提供全程服务;各类应急事故监测、课题研究、例行巡视及其他临时性用船等工作。供应商须提供船舶驾驶服务,完成船上重要设备的日常保养和保洁卫生工作。提供外出采样巡视期间提供监测中心采样人员简餐。除此之外,还须协助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办理船舶保险和证书年检等工作。

二标段市应急监测艇托管服务项目

1、本次采购项目为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市应急监测艇托管服务项目。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现有三艘监测艇,分别为:中国环监苏锡01、中国环监苏锡02、锡环3号。主要用于太湖水污染及蓝藻监测预警工作。现根据计划安排,决定将三艘监测艇的运行服务工作进行招标。

三艘监测艇主要职能及日常工作有:锡环监测3号停泊五里湖,用于五里湖水质监测;中国环监苏锡01、中国环监苏锡02停泊渔人码头,夏季承担蓝藻预警监测工作,冬季枯水期承担饮用水源地预警监测工作,以及运河水域的采样工作。供应商须提供船舶驾驶服务,完成船上重要设备的日常保养和保洁卫生工作,除此之外,还须协助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办理船舶保险和证书年检等工作。

(二)服务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标段:69万元;二标段:33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若各标段都排名第一,允许其中标所有的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包含船舶经营或类似服务内容;3. 本项目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4.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5月~2022年10月六个月的缴费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19楼1909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递交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装订后加盖公章。(电子邮件获取的须提供以上资料的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wxcjzbb2017@163.com)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19楼19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行程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2)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号        

联系方式:黄石 0510-81835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19楼            

联系方式:丁霞 0510-827139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霞

电 话:  0510-827139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无锡   江苏省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监测中心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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