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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某型维修模拟器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11-02 12: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某学校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07-F1755 项目名称:某型维修模拟器 预算金额:47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站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国家三级以上(含三级)保密资质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质。 (七)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2021年)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八)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近三个月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九)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一)申领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二)申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国家三级以上(含三级)保密资质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质。 8.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2021年)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近三个月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41371864@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样品(本项目不适用) (一)提交样品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 (三)提交样品数量: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如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且对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九、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适用) (一)现场勘察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联系人: ,电话: 。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适用)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联系人: ,电话: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地 址: 吉林省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邢洋、康然 办公电话: 0431-80620102 移动电话: 13843153354、17390942450 传 真: 0431-80620102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采购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吉林省 联系方式:李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联系方式:邢洋、康然 13843153354、17390942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洋、康然 电 话: 13843153354、1739094245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模拟器 招标公告 日某型 上一篇: 2022年11月2日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脉硬化检测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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