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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公交优先发展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3年)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10 13: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881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交优先发展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3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S-2022013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交优先发展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3年)

预算金额:651.805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1.805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公交优先发展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规划或道路桥梁或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应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本磋商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101566995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4)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二道区凯利中心四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55号        

联系方式:于大钊 1594408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张玲 0431-80609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 话:  0431-806090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市   两年   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行动计划   局长   优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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