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招标网 十环招标网手机版

2022年招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2年招标

2022年11月14日咸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咸阳市区域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14 14: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4645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1年度咸阳市区域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路70号水晶新天地18楼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XY-2022-011(GK)

项目名称:2021年度咸阳市区域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度咸阳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021年度咸阳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1,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咸阳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度咸阳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提供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路70号水晶新天地18楼0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长安国际酒店多梧桐厅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长安国际酒店多梧桐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联系方式:17791008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路70号水晶新天地18楼03号

联系方式:1871072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可心、冯莉蓉

电话:18829780684

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2021年度咸阳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pdf 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和   咸阳市   地价   基准   招标公告   城镇   区域

上一篇: 2022年11月14日高密市财政局2023-2024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2年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2年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