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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龙安化工园区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2-11-18 11: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JCG-2022-052 项目名称:龙安化工园区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针对以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注:须提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号 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投标人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⑴电子邮件购买的: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gxhj@163.com;⑵现场购买的: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标书获取联系表》。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福鼎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邓先生、1359981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鼎市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联系方式:江小平、0593-7991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电 话: 0591-83301755(工作时间)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消防车 园区 招标公告 化工 日龙安 上一篇: 2022年11月18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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