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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7日梅县区公园北路与梅花城侧道路、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2-12-07 11: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18923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梅县区公园北路与梅花城侧道路、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1-2022-02199

项目名称:梅县区公园北路与梅花城侧道路、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5,038.0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县区公园北路与梅花城侧道路、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5,038.0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交通管理设备 梅县区公园北路与梅花城侧道路、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材料采购及安装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905,038.0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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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区公园北路与梅花城侧道路、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区公园北路与梅花城侧道路、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需另提供有效期内《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叁级或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08日 至 2022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9:00分开始受理纸质文件)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须携带数字证书(即CA证书)到现场开标,如因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证书导致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类型:货物类

温馨提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若PDF版本与Word版本内容有不一致时,应以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宪梓南路3号 

联系方式:0753-2595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753-225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753-2259923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7日


相关附件:
梅县区公园北路与梅花城侧道路、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2120703).zip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交通   梅县   采购   信号灯   南路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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