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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医院腹腔镜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连江县医院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2]FJSH[GK]2022010、连江县医院腹腔镜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连江县医院腹腔镜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FJSH[GK]2022010 项目名称:连江县医院腹腔镜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32007-医用内窥镜 | 腹腔镜系统 | 1(套) | 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 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描述:①本合同包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②本合同包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39号):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适用于本项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适用于本项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2-08 12:00至2022-12-23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30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本级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 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医院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中山路46号 联系方式:05912213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18060513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秀、吴卫璟 电 话:18060513824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12-08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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