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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东园二路115号房屋及店面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12-16 11:3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东升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29561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东园二路115号房屋及店面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JC-2022012-3

项目名称:东园二路115号房屋及店面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83.7386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租赁

期限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最低投标底价

(元/平方米/

首月)

最低投标底价(元/首年)

投标

保证金(元)

1

1-1

东园二路115号二至七层房屋租赁项目

15年

4361.39

16

837386.88

300000

备注:

1、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所投报价低于最低底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许可中标方以对外公开招商等方式将租赁场所转租给相关次承租人(即经营户)分块经营。但是,未经招标方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整体转让或承包给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1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896185610@qq.com ),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指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对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东升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东升村        

联系方式:蔡主任(13506989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联系方式:小叶、张义堂(0591-87893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张义堂

电 话:  0591-878937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号房   店面   招标公告   二路   日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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