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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灯浮应急起吊抛设作业船舶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时间:2022-12-19 14: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31657
22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灯浮应急起吊抛设作业船舶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发售(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特别告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29Y05H

项目名称:灯浮应急起吊抛设作业船舶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TC229Y05H

项目名称:灯浮应急起吊抛设作业船舶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最高限价:一台班:18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1

灯浮应急起吊抛设作业船舶服务

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经上级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批复且年度考核结果在良好及以上的,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经上级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批复且年度考核结果在良好及以上的,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船舶和适任船员;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发售(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特别告知》)

方式:线上发售(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特别告知》)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号茗雅苑大厦6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此事项至疫情解除期间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可自行选择):

4.1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全程佩戴口罩。

4.2参照“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意见,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投标文件。供应商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投标文件邮寄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请于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4.3新冠疫情期间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二、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交易平台会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标书下载: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购买标书。

(三)电子版标书不缴纳其他的服务费用。

(四)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五)其它事项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567号        

联系方式:李星 0574-86296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号茗雅苑大厦6层            

联系方式:赖虹、胡婷婷、童王栋、姜洁敏 0574-87811096、0574-87163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虹、胡婷婷、童王栋、姜洁敏

电 话:  0574-87811096、0574-871638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作业   外包   船舶   日灯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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