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12202100407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食堂物资配送项目(第三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宏业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平安村三组 |
中标(成交)金额 |
单价:8.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1.名称: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食堂物资配送项目(第三次)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按需配送,采购人会根据采购需要提前三天电话通知或发送物资清单等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物资项目、数量及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将所需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食品品质要求:★(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2)猪肉,执行标准:具备《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追溯体系芯片等相关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产品标准: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16,食用植物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12规定;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等相关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刘家祥,李敏,冯金龙(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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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预算金额*服务年限)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62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备案号:(2021)1543号;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4636986;3、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 文件要求以及 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信用贷款融资;4、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80万元/年,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5、本项目成交下浮率:8%/年,共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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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鸥鹏大道18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848530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桉路118号百悦国际中心25楼0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云;联系电话:028-8488252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云 |
电话: |
028-8488252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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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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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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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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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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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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