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06202100276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快检工作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省优检联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包1: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9号 包2: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6栋16层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1:总价:3567850元;包2:总价:29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包1:1.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2月28日或结算金额达到各包预算金额。 服务范围:食品安全常规抽检和执法抽检。 服务要求:流通环节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营养膳食食品及婴幼儿食品350批次,校园(春、秋两季均全覆盖)及校园周边1600批次,食品生产环节50批次,对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所有食品大类进行全覆盖抽检,粮食购销领域10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餐饮食品1000批次(含50批次网络订餐食品),重点抽检高风险食品品种;另预留机动抽检150批次,以满足处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工作需要。 服务标准:食品抽样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验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执行,使用上级部门规定的电子抽样系统(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成都市食品智慧抽样系统),抽检编号暂参照总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 包2:1.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2月28日或结算金额达到各包预算金额。 服务范围:针对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抽检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1.针对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抽检2600批次(含不低于1000批次国家指令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具体以市局正式文件为准)。
2.食品安全快检服务: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重大活动保障)快检5700(含预留机动抽检200批次)批次。 服务标准:食品抽样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验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执行,使用上级部门规定的电子抽样系统(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成都市食品智慧抽样系统),抽检编号暂参照总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张晓杰,孙宣宏,周林,陶宗娅,王凤军(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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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包1 即人民币:28448.00元(大写:贰万捌仟肆佰肆拾捌元整);包2 即人民币:24352.00元(大写:贰万肆仟叁佰伍拾贰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28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采购计划文号:SCZC510106120001_20210005;2、采购预算品目为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3、监督部门:金牛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705190;4、采购预算:人民币650.00万元,其中,包1人民币357.00万元;包2人民币293.00万元,最高限价:包1人民币357.00万元;包2人民币293.00万元;5、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6、特别提示: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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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二路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256360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杜先生、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7871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杜先生、何先生 |
电话: |
028-87787122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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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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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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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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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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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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