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1-122 |
| 2、采购项目名称: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和清运车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1月25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巩财公开采购-2021-122-2 | 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和清运车第一标段 | 安徽华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 023 号 | 2,745,48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郭良正、张楠、井军广、王赞、蔡振伟(业主评委)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执行的规定。本次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3%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 收费金额:35,6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 |
| 联系人:曹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43533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1685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1685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