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3320202100063 |
二、项目名称 |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二路340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519000.000(总价)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防护警用装备一批:名称:战术防弹头盔;品牌:恒安;规格型号:FDK3F-HA15-L;数量:300.0;单价:1670.00元。名称:三级战术防弹衣;品牌:恒安;规格型号:FDY3R-HA21;数量:190.0;单价:26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栾健,成员: 佘永清、王惠、黄伟、彭措多吉(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52785.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品目: A032509防护防暴装备。 监督管理办公室:甘孜州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电话:0836-2834521。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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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甘孜州公安局 |
地址: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南郊23号 |
联系方式: |
0836-287365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13111882603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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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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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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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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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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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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