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 5105252022000017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双沙镇红色双沙旅游小镇广告设计、制造、安装服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古蔺县海灵广告装饰工程部(普通合伙) |
| 供应商地址 |
古蔺县古蔺镇府前街 |
| 中标(成交)金额 |
86500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广告设计、制作、安装;服务范围:古蔺县双沙镇;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2、响应时间: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日常任务后72小时内完成设计、制作和安装。安装后的维护服务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 3、供应商负责对广告平面画面设计并提交采购人审核,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制作,并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不得擅自移动位置和角度。 4、现场安装必须严格依照采购人要求,不得减少施工材料,不得破坏墙面等。安装完以后,供应商应及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备原貌;并保证施工后及时处理现场清洁卫生。 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临时性的特殊服务需求,如临时增加、临时更换安装或送货地点、临时要求提前或延后等需求。 6、质量承诺: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质量标准来制作广告产品,如设计、颜色、尺寸、材质等不符合要求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制作,重新制作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自愿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广告制作安装任务。制作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广告产品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服务期内除人为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更换。服务时间: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内容实施。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徐剑(磋商小组组长)、杨英、陆洪波(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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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以及需求论证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5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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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古蔺县双沙镇行政街14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30-79220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古蔺县彰德街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柏森;联系电话:0830-88191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柏森 |
| 电话: |
0830881910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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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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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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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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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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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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