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2001202200001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便携式三代测序仪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长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37层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2998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
名称:便携式三代测序仪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Min10N MK1C,测序速度:420bp/s
数量(填单位):1套
单价:2998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肖晓辉、成员:黄莉、张涛(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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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编号以512001202200049为准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WTXY202203015。
2、预算金额:30万元。
二、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632085,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99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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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20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8-2501113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1311188160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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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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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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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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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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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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