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29202100169 |
二、项目名称 |
大邑县公安局监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第3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大邑望县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城西街19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495000.00元(总价)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1.名称:监所医疗服务。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每年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范围:为大邑县看守所、拘留所所内在押人员提供各类疾病、内外伤的诊治及与之相关的医疗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派驻5名医护人员(另需储备2名应急医护人员)成立驻大邑县看守所卫生所,为大邑县看守所、拘留所提供监所医疗服务,轮流参与值班。每天由(一名医生派驻大邑县看守所二十四小时值班,一名医生派驻大邑县拘留所二十四小时值班,一名护士派驻以上两所值白天班),按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派驻的医护人员需具有合法执业资格,能胜任看守所所内具体医疗项目不确定性的实际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1.供应商派驻的医护人员提供的所内医疗服务应当遵守包含但不限于《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看守所监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和对在押人员所内治疗、出所住院管理等规定。2.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办理人员收押事宜,收押事宜严格按照看守所《执法细则》的规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肖晓辉,马松涛,曹可,张国(采购人代表),王志芬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约定收费金额18,904.00元。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8904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号:SCZC510129202100_20210012。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6万元/年。(二)监督管理部门: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三)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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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大邑县公安局 |
地址: |
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1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829152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谭女士、陶女士 联系电话:028-859880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谭女士、陶女士 |
电话: |
028-8598805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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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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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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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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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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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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