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501202200019 |
二、项目名称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宜宾市叙州区金凤彩印厂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英才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050000.00元(总价)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标识标牌广告设计制作服务:品牌:/;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10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磋商小组组长:王睿,成员:游君臣、杨沁(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本项目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进行收取,不足6000元的按照6000计取。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078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51150022210200000091。2、预算金额:118.3万元。3、采购品目名称: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二、监督管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8228012,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瑶湾路300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六、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七、成交单价:以分项报价明细表(首轮报价)为依据,根据最终报价等比例调整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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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96号 |
联系方式: |
汪老师0831-825376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尚西一路楚峰国际中心45A03号(44层) |
联系方式: |
蒋德林028-8347577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珍珍、蒋德林 |
电话: |
1918072915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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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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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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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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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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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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