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22202200039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双流综保区及“两中心”进口货物操作人员核酸检测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千麦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1栋10层1、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7(单价)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1.名称:双流综保区及“两中心”进口货物操作人员核酸检测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合同需在采购人采购资金落实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下续签。 服务范围:对双流综保区及“两中心”进口货物操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人数规模约1400人 服务要求:1、采样检测采用混检(10:1采样)的模式,结合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对全球疫情态势发展和风险研判情况,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对采样方式(混采或者单采等)等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2、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采集、接收样本,应派专人专车按要求完成转运,并承担样本运输符合国家法规和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
服务标准:1、采样、检测过程需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4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5号)及国家相关标准(最新版)执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2、响应检测时间:要求2个小时之内响应,确保每日在采购人指定点位驻点开展核酸检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方运桂,孙白杨,周文峰(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磋商文件中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7216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计划号: 51011622210200000813。2、采购品目名称:C1901医疗卫生服务。3、最高限价 :人民币67.2万元/年;混检(10:1采样)单价限价:10元/人次。4、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供应商信用融资: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7、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采购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成交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双流园区管委会 |
地址: |
双流区大件路28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0744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3栋1单元60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颜先生/廖女士 联系电话:028-620397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颜先生/廖女士 |
电话: |
028-62039722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