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15202200015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江区2022年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2700000.00元(总价)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1.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江区2022年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全部强制检定工作。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发〔1987〕3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规定,对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监管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核准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开展免费计量检定工作。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杨浩(采购人代表),苗传英,罗琳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86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预算及限价:270万元。2.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2727142,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收到发票后十五日内,采购人首次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支付按照检定工作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的7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40%;年度所有检定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0%;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时,将依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财采〔2019〕17号)文件 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或成都财政政府采购模块中公示的银行及“蓉采贷” 产品 自行选择,凭成交(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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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 |
温江区大南街6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4459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天鑫 联系电话:028-85599678转80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吴天鑫 |
电话: |
028-85599678转80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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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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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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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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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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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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