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5032022000029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测绘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包:成都金广通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包:四川金土地实业有限公司;第三包:四川百川四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四包:吉林省金佰汇测绘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第一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新通大道777号2栋1单元4楼06号;第二包: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3栋8层19号;第三包: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1333号8幢17楼1号;第四包: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以东、西朝阳路以南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中标金额:11826725元
第一包中标金额:2691875元;第二包中标金额:2762130元;第三包中标金额:3042720元;第四包中标金额:333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测绘项目
服务范围:纳溪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不动产权籍调查:①核实村、社提供的农户信息,并填写完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同时查清土地权属来源情况,完成权籍调查,形成分类台账。②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对中标辖区范围内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构、建筑物开展不动产测量;按地籍测量要求,每宗地需测出宗地外10 至15 米范围的地形地类,并绘制上图,形成房地一体登记完整的电子数据信息。包括宗地信息:获取每一宗地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界限、面积等土地状况。房屋等构(建)筑物信息:查清房屋权利人、坐落、房屋性质、构(建)筑物类型、共有情况、用途、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建筑面积最终形成完整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③分镇(街道)、村、社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建立并留存公示台账(代签收簿),公示图表及公示照片。2、不动产登记单元权籍和登记信息立卷入库。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动产单元立卷,逐宗关联超图权籍系统并扫描录入超图登记系统。入库的测绘成果必须按照《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01 号)规定委托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使用。3、制证打证。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确认已入库的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无误后,中标单位承担《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完成制证打证,完成实时数据汇交。4、数据汇交。按照国家、四川省不动产数据的标准,实现数据录入国家、省和市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包含权籍数据库、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完成数据汇交。按照部、省关于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有关要求,是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数据汇交,为确保我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质量,采购方根据各标段中标单位情况优选其中一家来负责全区四个标段的数据汇交工作,涉及的费用由各标段中标单位共同承担。5、项目成果质量检查。积极配合第三方监理进行进度管理,满足采购方进度要求和把控。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于2022 年7 月底前完成纳溪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应登尽登量的测绘、权籍调查并录入权籍系统,完成权籍数据汇交。2022 年10月底前完成纳溪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应登尽登量的登记、颁证全部工作内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工作实施方案、技术项目设计书审核备案。
服务标准:(因系统字数限制,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朱德明,周正明,马瑞娟,刘阳,邓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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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
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
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代理费由中标(成交)供
应商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第一包:28535.000元;第二包:29097.040元;第三包:31341.760元;第四包:3364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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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 |
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政府大院内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1528307432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泸州东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荔江镇虎溪路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0-652000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先生 |
电话: |
0830-652000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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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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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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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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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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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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