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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的成交公告 |
时间:2022-04-08 11: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西招标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GGZC2022-C3-990031-JGJD 采购计划文号:GGZC[2022]106号 二、项目名称: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4号 供应商企业规模:企业规模:□中型 □小型 □微型 ?其他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壹万捌仟元整(¥6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龙巧凤(磋商小组一致推荐为组长);丁琼贤;黄献南(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规定标准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玖仟贰佰柒拾元整(¥9270.00)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7719 0142 3310 2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贵港市林业局 地 址:贵港市中山路167号 联系方式:0775-4228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0771-28501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琦辉 电 话:0771-2850120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GGZC2022-C3-990031-JGJD
采购单位:贵港市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4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16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参考格式) 19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 26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七章 附件 4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 (GGZC2022-C3-990031-JGJD)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2-C3-990031-JGJD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GGZC[2022]106号 项目名称: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元整(¥618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元整(¥618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本次服务采购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名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时起至截标时间前,登陆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3、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磋商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磋商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电子标需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3、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 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或“异常处理”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电子响应文件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如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供应商可授权采购代理机构解密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无法解密的原因材料并加盖公章,且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造成最终无法“异常处理”解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递交:1.以邮寄方式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8室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564996791@qq.com;3.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以参与现场开标(所需在线磋商响应及解密开启设备自带)并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 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林业局 地址:黄科长 联系方式:0775-4228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 0771-2850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琦辉 电 话: 0771-2850120 4.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55290、0775-4564649 5.相关业务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CA咨询(汇信公司)客服热线:400-888-4636 “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400-881-7190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项目名称: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GGZC2022-C3-990031-JGJD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贵港市林业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2.3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 2.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本次服务采购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名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4. 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 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竞争性磋商公告: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上发布。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及要求,如发现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及要求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 4.3.2 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3.3 本公司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章并附身份证明。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5.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 ▲5.1.2磋商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2 磋商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编制。 5.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本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4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 5.6 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商务及资格文件和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5.8.1 商务及资格文件 1)磋商书;(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3)商务响应表;(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可三证合一)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供应商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 (5)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7)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以签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 (8)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9)磋商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0)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证明材料; 5.8.2 技术文件 (1)企业情况;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工作及承诺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5)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特别说明:(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磋商无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法人签字可以用法人印鉴),无签字的视为磋商无效。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 7.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培训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7.2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 7.3 报价: 7.3.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7.3.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磋商报价为含税,应包括设计费、材料费、施工制作、安装费、人工费、劳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运输费、维修、保养、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为低于成本,或严重不平衡、不合理报价,其竞标作无效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封装和递交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和封装 8.1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 8.1.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2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 15.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2.响应文件的递交 8.2.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8.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 (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8.3.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保证金金额:无。 10. 计量单位 10.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1.响应文件有效期 11.1响应文件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1.2未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11.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后,磋商小组接收所有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 12.1 第一轮磋商 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磋商小组评审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评审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记录。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1.1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将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确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1.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2.1.3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2.1.4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2.1.5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2.1.6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2.1.7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12.1.8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12.1.9磋商小组对磋商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从符合竟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形的,确定不少于2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供应商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采云在线评标系统向供应商发起在线询标澄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主要内容及程序: 1. 就本项目各类报价进行磋商; 2. 就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进行磋商; 3. 就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磋商并对其作出相关承诺。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7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2.2 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 ⑴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磋商供应商退场等候,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结合第一轮磋商整体情况,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已事先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协议草案条款进行统一变动,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并要求磋商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 ⑵ 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文件,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2.3 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本公司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后,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按时密封递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7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12.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以下情形的:(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2.5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12.6评审与比较 1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6.2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 12.7最后报价及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推荐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由采购单位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2.7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上限控制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2.8 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协议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七、成交结果公告 14.1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4.3磋商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本公司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14.4质疑磋商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本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话:0771-2850120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 0775-4555290、0775-4564649 八、签订协议 15.1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 15.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协议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协议,也可以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协议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开展的采购活动 。 15.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协议的,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九、适用法律 16.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磋商。 十、其他事项 17.1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请转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19 0142 3310 201 17.2.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公司 。 17.3.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308室 电 话:0771-2850120 第三章 项目采购服务需求 1、标“★”为实质性参数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作出响应,否则磋商无效。 2、供应商磋商时应在响应文件中对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磋商要求、商务要求及附件内容(如有)中所有内容逐条响应并一一对应。 3、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参考格式)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需求协商确定。) XXXXXXXX(项目)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成交供应商: 采购单位(甲方) 合 同 编 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 目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项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工作,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评审费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第二条 服务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贵港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第三条 权力保证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相关资料。 乙方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服务成果。 在服务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的有关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及地点: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4、乙方应按要求提交服务成果材料:详见乙方响应文件,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付。 5、乙方应在约定时间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服务成果以乙方提交评审稿并获得批复后,方为验收合格。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5个工作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服务、质量保证期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给予适当的补偿。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 本项目有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到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无瑕疵的服务成果。乙方对提交的最终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2. 成果提交后,如有修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修改工作,甲方不另行支付修改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合同的履行期,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服务成果,每逾期一日的,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乙方编制进度、质量等原因导致甲方受到上级部门批评或通报,甲方可视情扣除乙方部分报酬,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3.如因第三方提出对乙方的服务成果提出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合同项下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由第三方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基本合同要求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贵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磋商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四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 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 (三)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定标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满分1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最后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 价=最后报价×(1-10%);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对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最后报价即为评审报价。 (5)超出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 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 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7)从进入详评且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以评审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 15 分。 (8)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某供应商有效的评审报价)×15 分。 2、项目实施方案(满分 30 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说明详细、完善、科学合理,满足本项目需求及采购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一档 (1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认识程度分析论述浅显,项目工作任务、技术要求、工作成果等认识一般;采用的技术规范不符合本项目的特点。 二档(2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认识程度分析论述一般,能考虑到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工作任务、技术要求、工作成果等认识较到位;采用的技术规范基本符合本项目的特点。 三档(3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认识程度分析论述优秀,熟悉本项目实际工作条件,对本项目工作任务、技术要求、工作成果等认识非常到位,能够深入分析论述,而且能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任务完成和成果检查验收保障性强;采用的技术规范明确、完整, 十分符合本项目的特点。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团队)配备情况(满分 20 分) 一档(5分):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一般,组织结构一般,团队有 3 名人员具有林业调查、监测评价经验,且人数在 8 人以下(不含),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 5 人。 二档(10分):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较充足,组织结构较合理,团队有 4 至 9 名人员具有林业调查、监测评价经验,且人数在 8 至 14 人,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 6 人。 三档(20分):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充足,组织结构合理,投入的实施人员具有丰富的类似相关经验,团队有 10 名以上(含)人员有林业调查、监测评价经验,且人员人数为 15 人以上(含),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 10 人,且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 备注:需提供职称证书以及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2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售后服务方案分(满分 10 分) 磋商小组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成员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独立评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3分):服务承诺不够全面,服务措施一般的。 二档(6分):对本项目完成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服务、成果保密等提出承诺,承诺内容基本可行和可信,能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 三档(10分):对本项目完成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服务、成果保密等等方面安排科学充分合理,提出有实质性内容的承诺,承诺内容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5、项目业绩分(满分 18 分) 供应商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类似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或森林火灾隐患调查与评估项目业绩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含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双方盖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每有一项得 3 分,满分得 18 分。 6、体系认证分(满分6分) 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并在有效期内每有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荣誉分(满分 6 分) 自 2020 年 1 月以来供应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个证书得 2 分,满分为 6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总得分=1+2+3+4+5+6+7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最终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磋商供应商名称 :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于北京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
( 正 / 副本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磋商供应商名称 :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商务及资格文件 1)磋商书; 2)磋商报价表; 3)商务响应表; 4)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可三证合一)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磋商供应商资格声明; (3)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以签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 (8)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9)磋商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0)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技术文件 (1)企业情况;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项目工作及承诺方案;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5)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商务及资格文件
一、磋 商 书
致: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 1. 报价文件; 2. 资格文件; 3. 技术文件;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1 二、磋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三、商务响应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可三证合一)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磋商供应商资格声明;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证明资格文件中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的和准确无误的。 本磋商供应商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磋商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 (3)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递交文件、磋商、澄清、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1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1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1 磋商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 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以签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 (8)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9)磋商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0)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证明材料; 技术文件 (1)企业情况;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由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中的评分要素自行编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5)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其他文件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广西 贵港市 风险 建设工程 火灾 机电设备 上一篇: 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南平市局2022年度烟叶收购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化设施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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