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ZC20220125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中三路、北一路绿地养护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庆润泽九洲经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庆润泽九洲经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中三路和北一路绿地养护 | 项目需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地点:中三路和北一路项目概况:总绿地面积356.46公顷。其中,中三路(机场路-后龙岗桥)全长18公里,绿地面积159.23公顷;北一路(机场路-庆虹桥)全长20公里,绿地面积197.23公顷。负责中三路和北一路绿 地养护,包括打草、委陵菜和花地除杂、草坪修剪,乔木修枝抹芽、除蘖、扶正、清除枯枝死树,灌木除杂,绿篱疏通、除杂树枯叶,清理分车带蘖生树,以及施肥、卫生清理、防风防汛等一切绿地养护工作。项目要求:(一)项目地点及范围总绿地面积356.46 公顷。其中,中三路(机场路-后龙岗桥)全长18公里,绿地面积159.23公顷;北一路(机场路-庆虹桥)全长20公里,绿地面积197.23公顷。(二)养护作业内容负责中三路和北一路356.46公顷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打草、委陵菜和花地除杂、草坪 修剪,乔木修枝抹芽、除蘖、扶正、清除枯枝死树,灌木除杂,绿篱疏通、除杂树枯叶,清理分车带蘖生树,以及施肥、卫生清理、防风防汛等一切绿地养护工作。(三)相关要求1、服从采购单位工作安排管理,不符合作业标准的,中标单位应立即整改,适时完 成相应工作,直至完成作业范围内全面养护任务。2、人数要求:为保证能够在作业期限内完成养护工作,养护时每日人数不少于35人。3、机械设备及油料:园林机具、生产运输车辆及油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作业时要按照正规操作规范使用设备。4、安全 要求:成交供应商确保作业安全,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及安全的工作场地。施工期间出现的伤人伤车伤物等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附件:1:绿地养护作业标准2:绿地养护考核办法及细则附件1:绿地养护作业标准1、植物修剪:(根据生长 势状况而定)。乔、灌木: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草坪修剪:要求草的高度一致(6-10cm),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杂草修剪:草坪、花地及地被植物等景观绿地外的养护范围内的其他绿地内阔叶杂草拔除,禾本科杂草高度控 制在10cm以下。芦苇修剪:冬季修剪一次,留茬高度为15-20cm(以冰面为准)。2、抹芽除孽:乔木分枝点以下的萌生芽(枝)全部剪除掉。3、草坪、花地及地被植物等绿地除杂:观赏草坪、花地及地被植物内不允许有阔叶等开花杂草,达到立姿目视无杂草, 无残花败叶,花丛下无杂草。4、树木涂白:乔木涂白高度要一致,一般为1-1.1米。5、绿地施肥:对生长势弱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进行施肥,保证树木枝叶茂盛、草坪生长健壮、花卉色泽鲜艳。6、绿地保洁:绿地内无死树、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要当 天清运,达到随产随清,严禁就地焚烧;绿地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绿地和绿地内甬道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筐、箱、盒、袋等垃圾物,绿地每百平米不得超过2块垃圾物和杂物。7、防风防汛:在极端天气来临之前要积极植被防护,对树木加固,灾后 及时清理倒伏树、风折枝,尽快恢复原状。8、日常巡查:保证日常动态巡检,保持绿地和树木完好,及时发现并逐级上报施工或人为占、挖及毁坏绿地等林政案件,确保绿地内无小开荒、无搭建物等影响绿地景观和树木生长等现象的发生。9、完成采购管理单位交 办的其他临时性绿化养护工作。附件2:绿地养护考核办法及细则一、考核办法:每个月为一个考核打分周期,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分数达到96分及以上,全额拨付当月作业费用;考核分数为90―95分的,每扣一分扣罚当月1%的作业经费(最高扣罚10%);考 核分数为85―89分的,每扣一分扣罚当月2%的作业经费(最高扣罚30%);考核分数低于84分的,将申请报相应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完成全年作业期养护任务,按每月考核结果核付作业费用。二、考核细则:未按正常的 操作规范进行养护的,安全措施不规范或没有的,每项扣1分;作业工人着装不得体或未穿着统一服装的,每人每次扣0.1分;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按标准进行整改的每项扣1分;如收到相关媒体曝光、市民投诉、上级部门督办事项,经核实,每次每项扣1分 ;工作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每次扣10分。1、树木管理:因养护不善造成树木枯黄,每株扣0.1分;缺一株乔木扣1分、缺一株灌木扣0.2分;有死株、断桩等未及时清除,每株扣0.1分;树木倾斜严重,树穴不整齐,每株扣0.1分;树冠有悬挂物,或有倚树当 架搭建现象,每处扣0.1分。2、植物修剪:未及时抹芽或剪除残花败果的,每株扣0.1分;模纹、绿篱、草坪修剪不平,未体现造型艺术的,每平方米扣0.1分;病枝、重叠枝超过8%,剪口不平,留茬高度超2厘米的,每处扣0.1分;芦苇未进行及时合理修 剪的,每次扣10分。3、草坪、花卉及地被植物等养护:草坪、花卉及地被植物等生长不繁茂,色差较大,每平方米扣0.1分;成片死亡在2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扣0.1分;草坪生长高度超出8±2厘米的,每平方米扣0.1分;草坪、花地及地被植物内阔叶 杂草每平方米不超过5株,超过5株每平方米扣0.1分。4、绿地卫生:拔除的杂草、垃圾未及时清运,每处扣1分;绿地内漂浮物未及时清捡,每处扣0.1分;荷兰砖、路面铺装(路面与路缘石)缝隙处有杂草每平方米(延长米)扣0.1分。5、其他事项:未 完成采购管理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绿化养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每件事项扣0.1-0.5分。二、其他:1、验收标准: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采购需求逐条自行验收。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4、付款方式:分 两次支付费用。在2022年8月31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30%;在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2022年12月15日前,支付剩余作业费用。5、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6、谈判报价:报价应包括成本费用、利税、服务费以及其它完成本项目所需的 全部费用。 | 1 | 1 | 330000.00 | 33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伟;逯全庆;朱彦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1834591122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彦芳 电 话:4671825 十、附件 详情见附件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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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大庆市 绿地 三路 城市管理 局中 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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