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招标网 十环招标网手机版

2022年招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2年中标

2022年8月2日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中心小学校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中心小学2022-2023学年义务教育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肉类和生鲜蔬菜类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2-08-02 11: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2年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57983
22年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2000093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中心小学2022-2023学年义务教育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肉类和生鲜蔬菜类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宜宾市宜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民胜村5社 8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宜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肉类和生鲜蔬菜类采购相关要求,结合宗场镇人民政府、宗场镇中心小学校实际进行配送服务 一)食品安全要求 ▲1.供应商对配送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妥善处理,负责做好入院就医事项,做好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且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二)配送服务要求 ▲1.所有食材应在当天上午7:00以前送到(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可适当延迟,但不得晚于当天早上8点30分)。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冷链食材配送专用车辆2辆和其它专用运输车辆1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并且具备达到配送要求的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采购人会提前在前一周将下一周的食材品种、数量告知供应商。若临时有变,会提前一天告知。 ▲2.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食堂按时食用(使用),做好交接手续,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配送时提供当天的配送清单(包括:食材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采购人会不定期对生鲜蔬菜类进行农残检测。供应商须提供当天当批次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复印件、照片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3人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以及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有效证件,应承诺该从业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挂牌上岗,并定期提供配送人员核酸检测报告,符合特殊时期防疫工作要求。(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配送食材不高于市场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成交后购买不低于15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函,并将投保书复印件交采购人存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配送服务监督及考核。采购人每月对食堂配送服务进行监督考核。 食堂配送服务考核表 考核标准表(总分100分) 质 量 类 (90分) 序号 考核标准(有以下任意一项情况此批次食材不得验收通过,商家须立即更换合格食材。由此造成后果自负,并按照考核标准每1分扣除质量保证金1000元) 分值 1 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0 2 肉类制品有异味,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 3 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4 食材需干净、卫生,发现食材有砂石污染的,每次扣2分,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每次扣2分 6 5 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每次扣2.5分;食材以次充好的,每次扣5分 10 6 食材须洁净、无污染,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每次扣1分;一批次食材3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每次扣5分;食材整批不洁净的,每次扣10分 10 7 预包装食品,须包装完好,且为正规品牌,配送破损变形食材料的,每次扣5分;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每次扣2分;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扣1分;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每次扣1分 10 8 配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它原材料的,每次扣5分;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每次扣2分 7 9 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扣5分 5 10 配送成品原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配送,每次扣5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材及原辅料的,每次扣5分 5 11 配送食材须新鲜、干净,配送须及时,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每次扣2分;配送食材有霉变现象的,每次扣5分 5 12 配送价格以发改委公布的价格为基准,按比例下浮,配送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每次发现扣10分 10 服 务 类 (10分) 13 配送服务满意度由后勤处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具体形式以最后合同约定为准),每月抽取一个科室进行问卷调查(得分说明:“优+”得10分,“优”得7-9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差”不得分) 说明:“良”以下须提供扣分原因,经核实后,对配送供应商进行扣分处理。 说明: 1.本项目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质量类90分,服务类10分),采购人或使用人将按照标准进行考核。此考核细则中其他未约定考核事项,在合同中由甲乙双方再次进行约定。 2.在每月综合考评中,满分为100分,考核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支付当月配送费;考核分在90分以下,每低1分,扣减下月配送服务2000元;未达到85分(不含85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考核结果主要用于采购人对供应商是否能继续履行或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报价方式:按基准价的总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进行报价。基准价是指:猪肉类、鸡蛋采购价格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宜宾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翠屏区区域)的价格为基准价进行计算;生鲜蔬菜类采购价格以当地超市同类商品的挂牌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进行计算(特价商品除外);且同一食材一周内的报价保持不变。 2. 询价 2.1牛、羊、兔肉类、含鸡蛋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宜宾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翠屏区区域)的均价为当周基准价;(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fg.yibin.gov.cn/gkgs/sjfb/);猪肉以宜宾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翠屏区区域)的均价下浮10%为当周基准价。 2.2生鲜蔬菜类的询价小组每月进行2次询价,询价间隔15天左右。经双方确定价格后,按定价后的价格执行供货,原则上一周内的价格保持不变。如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可以临时组织询价组成员单独询价。 2.3对于网上未公布的配送商品价格的,则根据翠屏区绿源超市、江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宗场镇农贸市场询价后的市场平均价作为参考基准价。 2.4如超市、农贸市场也没有对应农副食品价格,由采购人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后,确认当周配送价格。 2.5若询价后,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5%(不含),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在5日内与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询价,核定新的供货价格。 3.验收方式及标准:每天配送食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采购人不定期抽取样品送检,若送检食材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扣除相应违约金作为惩罚,检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4.违约责任及索赔 4.1.超过配送时间的送货造成采购方人员不能按时就餐,根据用餐人数的标准,并视情节给与1000-5000元/次的经济补偿。 4.2.提供商品溯源: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安排重新抽查的,给予2000元/次的经济补偿,同时办理其解约事宜。 4.3.因食用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提供之货品问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赔偿相关一切损失之外,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同时办理解约事宜。 4.4.成交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立即发函通知将其列为不良厂商,并依约不予支付全部上月货款。 4.5.自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6.若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4.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一)食品安全要求 ▲1.供应商对配送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妥善处理,负责做好入院就医事项,做好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且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二)配送服务要求 ▲1.所有食材应在当天上午7:00以前送到(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可适当延迟,但不得晚于当天早上8点30分)。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冷链食材配送专用车辆2辆和其它专用运输车辆1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并且具备达到配送要求的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采购人会提前在前一周将下一周的食材品种、数量告知供应商。若临时有变,会提前一天告知。 ▲2.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食堂按时食用(使用),做好交接手续,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配送时提供当天的配送清单(包括:食材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采购人会不定期对生鲜蔬菜类进行农残检测。供应商须提供当天当批次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复印件、照片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3人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以及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有效证件,应承诺该从业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挂牌上岗,并定期提供配送人员核酸检测报告,符合特殊时期防疫工作要求。(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配送食材不高于市场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成交后购买不低于15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函,并将投保书复印件交采购人存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配送服务监督及考核。采购人每月对食堂配送服务进行监督考核。 食堂配送服务考核表 考核标准表(总分100分) 质 量 类 (90分) 序号 考核标准(有以下任意一项情况此批次食材不得验收通过,商家须立即更换合格食材。由此造成后果自负,并按照考核标准每1分扣除质量保证金1000元) 分值 1 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0 2 肉类制品有异味,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 3 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4 食材需干净、卫生,发现食材有砂石污染的,每次扣2分,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每次扣2分 6 5 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每次扣2.5分;食材以次充好的,每次扣5分 10 6 食材须洁净、无污染,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每次扣1分;一批次食材3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每次扣5分;食材整批不洁净的,每次扣10分 10 7 预包装食品,须包装完好,且为正规品牌,配送破损变形食材料的,每次扣5分;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每次扣2分;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扣1分;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每次扣1分 10 8 配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它原材料的,每次扣5分;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每次扣2分 7 9 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扣5分 5 10 配送成品原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配送,每次扣5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材及原辅料的,每次扣5分 5 11 配送食材须新鲜、干净,配送须及时,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每次扣2分;配送食材有霉变现象的,每次扣5分 5 12 配送价格以发改委公布的价格为基准,按比例下浮,配送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每次发现扣10分 10 服 务 类 (10分) 13 配送服务满意度由后勤处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具体形式以最后合同约定为准),每月抽取一个科室进行问卷调查(得分说明:“优+”得10分,“优”得7-9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差”不得分) 说明:“良”以下须提供扣分原因,经核实后,对配送供应商进行扣分处理。 说明: 1.本项目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质量类90分,服务类10分),采购人或使用人将按照标准进行考核。此考核细则中其他未约定考核事项,在合同中由甲乙双方再次进行约定。 2.在每月综合考评中,满分为100分,考核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支付当月配送费;考核分在90分以下,每低1分,扣减下月配送服务2000元;未达到85分(不含85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考核结果主要用于采购人对供应商是否能继续履行或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报价方式:按基准价的总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进行报价。基准价是指:猪肉类、鸡蛋采购价格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宜宾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翠屏区区域)的价格为基准价进行计算;生鲜蔬菜类采购价格以当地超市同类商品的挂牌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进行计算(特价商品除外);且同一食材一周内的报价保持不变。 2. 询价 2.1牛、羊、兔肉类、含鸡蛋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宜宾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翠屏区区域)的均价为当周基准价;(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fg.yibin.gov.cn/gkgs/sjfb/);猪肉以宜宾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翠屏区区域)的均价下浮10%为当周基准价。 2.2生鲜蔬菜类的询价小组每月进行2次询价,询价间隔15天左右。经双方确定价格后,按定价后的价格执行供货,原则上一周内的价格保持不变。如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可以临时组织询价组成员单独询价。 2.3对于网上未公布的配送商品价格的,则根据翠屏区绿源超市、江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宗场镇农贸市场询价后的市场平均价作为参考基准价。 2.4如超市、农贸市场也没有对应农副食品价格,由采购人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后,确认当周配送价格。 2.5若询价后,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5%(不含),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在5日内与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询价,核定新的供货价格。 3.验收方式及标准:每天配送食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采购人不定期抽取样品送检,若送检食材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扣除相应违约金作为惩罚,检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4.违约责任及索赔 4.1.超过配送时间的送货造成采购方人员不能按时就餐,根据用餐人数的标准,并视情节给与1000-5000元/次的经济补偿。 4.2.提供商品溯源: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安排重新抽查的,给予2000元/次的经济补偿,同时办理其解约事宜。 4.3.因食用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提供之货品问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赔偿相关一切损失之外,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同时办理解约事宜。 4.4.成交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立即发函通知将其列为不良厂商,并依约不予支付全部上月货款。 4.5.自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6.若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4.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85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培刚、赵昌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中心小学校

地址:翠屏区宗场镇宗治街2号

联系方式:18096231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

联系方式:0831-589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31-5892208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2日


相关附件:
宗场营养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宗场营养餐项目采购文件.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宗场营养报告.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小学   中标   小学生   宜宾市   镇中   小学校   生鲜

上一篇: 2022年8月2日2022年驩城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四川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2年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2年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