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2-08-24 至 2022-08-25 | 撰写单位: | 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 <meta charset="UTF-8" /> <meta name="viewport" content="width=device-width, initial-scale=1.0, maximum-scale=1.0, minimum-scale=1.0, user-scalable=no, target-densitydpi=device-dpi"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423-00011 二、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 供应商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勘测设计室 供应商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北街(县政府东厢楼) 中标(成交)金额:4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 服务类 名称:C1003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弛、董雪、张玉梅、马学红、马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清原镇清河路21号 联系方式:024-53021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8053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狄 电 话:024-5805311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4)(1)(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重点河流(浑河、清河、柴河、辉发河)健康评价 供应商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勘测设计室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