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一、项目编号:BTZCS-G-F-220240 二、项目名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A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内蒙古中博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6号街坊金辉大厦A座4层 | 单价:8,000.00元 | 合同包2(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B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内蒙古继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17号街坊神华公寓-B-B7D2 | 单价:13,500.00元 | 合同包3(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C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内蒙古瑞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17号街坊9栋 | 单价:17,000.00元 | 合同包4(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D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10号兴诚花园东区办公园区 | 单价:15,750.00元 | 合同包5(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E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内蒙古济丰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1号芳汀花园综合楼12层 | 单价:1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A包): 服务类(内蒙古中博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A | 主要为包头市市区范围内土地供应、收储等法定评估事项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划拨、收购(收回)价格评估,以及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需补缴土地价款的评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评估。国有农用地价格评估。集中治理项目土地价格评估。房产价格评估(可在各子包已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中选取具有房产估价资格的机构承担)。 | 1、每个评估项目作为一个评估标的,工业(含仓储)和集中治理项目评估选取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他用途的价格评估,应当同时委托两家机构背靠背评估。两家机构评估结果差异超过15%的,再行委托第三家机构进行评估。各子包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顺序轮候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评估。2、涉及到房产价格评估的评估标的,采购人可在各子包已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中选取具有房产估价资格的机构承担。3、完成价格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等相关内容,提交合格成果,并完成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4、成立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全程上门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10分钟内进行响应;2小时内到达服务单位。5、须在包头市辖区内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若无固定服务场所,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在包头市辖区内设置固定服务场所,若未在期限内设置固定服务场所,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 8,000.00 | 合同包2(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B包): 服务类(内蒙古继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2-1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B包 | 主要为包头市市区范围内土地供应、收储等法定评估事项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划拨、收购(收回)价格评估,以及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需补缴土地价款的评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评估。国有农用地价格评估。集中治理项目土地价格评估。房产价格评估(可在各子包已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中选取具有房产估价资格的机构承担)。 | 1、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子包,由于每个子包委托评估业务类型相同,五个子包执行的中标价格为同一价格,即为5个子包中标供应商中最低的投标报价。每个评估项目作为一个评估标的,工业(含仓储)和集中治理项目评估选取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他用途的价格评估,应当同时委托两家机构背靠背评估。两家机构评估结果差异超过15%的,再行委托第三家机构进行评估。由于本项目各子包评估业务类型相同,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为使各中标供应商承接业务量相当,5个子包的中标供应商按子包A-E的顺序轮候原则承接业务,即所中标段只关系到轮候顺序,与实际承接业务量无关。各子包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顺序轮候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评估。2、涉及到房产价格评估的评估标的,采购人可在各子包已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中选取具有房产估价资格的机构承担。3、完成价格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等相关内容,提交合格成果,并完成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4、成立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全程上门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10分钟内进行响应;2 小时内到达服务单位。5、须在包头市辖区内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若无固定服务场所,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在包头市辖区内设置固定服务场所,若未在期限内设置固定服务场所。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各子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核,确定子包替补中标人,各子包以此类推。 |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符合招标人要求 | 13,500.00 | 合同包3(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C包): 服务类(内蒙古瑞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3-1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C包 | 包头市市区范围内土地供应、收储等法定评估事项提供相关服务 | 按委托方要求,按合同约定 |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严格执行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 | 17,000.00 | 合同包4(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D包): 服务类(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4-1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D包 | 主要为包头市市区范围内土地供应、收储等法定评估事项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划拨、收购(收回)价格评估,以及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需补缴土地价款的评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评估。国有农用地价格评估。集中治理项目土地价格评估。房产价格评估(可在各子包已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中选取具有房产估价资格的机构承担)。 | 1、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子包,由于每个子包委托评估业务类型相同,五个子包执行的中标价格为同一价格,即为5个子包中标供应商中最低的投标报价。每个评估项目作为一个评估标的,工业(含仓储)和集中治理项目评估选取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他用途的价格评估,应当同时委托两家机构背靠背评估。两家机构评估结果差异超过15%的,再行委托第三家机构进行评估。由于本项目各子包评估业务类型相同,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为使各中标供应商承接业务量相当,5个子包的中标供应商按子包A-E的顺序轮候原则承接业务,即所中标段只关系到轮候顺序,与实际承接业务量无关。各子包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顺序轮候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评估。2、涉及到房产价格评估的评估标的,采购人可在各子包已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中选取具有房产估价资格的机构承担。3、完成价格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等相关内容,提交合格成果,并完成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4、成立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全程上门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10 分钟内进行响应;2 小时内到达服务单位。5、须在包头市辖区内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若无固定服务场所,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在包头市辖区内设置固定服务场所,若未在期限内设置固定服务场所,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各子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核,确定子包替补中标人,各子包以此类推。 |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签订方式采取一年一签,服务期内对中标单位实行考核制度,第一年合同期末,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对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服务表现、工作质量、响应程度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其续签第二年合同。 | 按照合同约定,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15,750.00 | 合同包5(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E包): 服务类(内蒙古济丰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5-1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E包 | 采购人指定范围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签订方式采取一年一签,服务期内对中标单位实行考核制度,第一年合同期末,包头市 自然资源局对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服务表现、工作质量、响应程度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其续签第二年合 同。 | 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 | 18,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波、宋君、顾寰中(采购人代表)、张洁、石晓英、胡成飞(采购人代表)、李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2019年《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入围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我局系统招标代理业务的通知》代理服务费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5%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A包): 0.5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B包): 0.5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3(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C包): 0.5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4(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D包): 0.5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5(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E包): 0.5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包头市团结大街129号 联系方式:0472-3323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 联系方式:0472-5110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坤奇 电话:0472-5110078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中博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继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瑞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5: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济丰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pdf 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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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包头市 服务机构 土地价格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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