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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2-09-28 11: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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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2年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4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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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2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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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2000086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资阳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1588号 1,325,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资阳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内容包括办公区域公共秩序维护,并执行《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川机管函〔2018〕1197号)。主要内容: 1.市级机关办公区前门进口秩序维护。 2.市级机关办公区前门出口秩序维护。 3.市级机关办公区后门进出口秩序维护。 4.市级机关办公区一号楼秩序维护。 5.市级机关办公区车库、车棚秩序维护。 6.市信访群众接待中心秩序维护。 7.市级机关办公区巡逻巡查工作。 8.市级机关办公区疫情防控、会议和活动相关工作。 9.配合市级机关办公区消防、监控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配置 本项目公共秩序维护人员配备不得少于2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2名(A、B角工作制,A角缺位时,由具备相应资质B角替补),公共秩序维护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本项目配备人员进行调整。供应商调整本项目人员应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三)其他配置 1.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免费向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的业务用房(不提供住宿用房),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当本项目合同终止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业务用房、相关资料等属于采购人所有的财物移交给采购人。 2.供应商提供维护公共区域公共秩序所需服饰、器械和用具。 二、服务规范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 1.建立传达、车辆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办公区域安全。 2.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二)办公秩序维护与门岗管理 1.出入口24小时值守,办公区有巡逻人员定时巡逻,确保秩序井然有序。 2.对外来人员进行验证、登记,发现疑点及时询问,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积极疏导群访人员;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严防危险物品进入。 3.有效疏导进出车辆,保持出入畅通。 (三)车辆秩序管理 1.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2.设置行车指示标识,规定行驶路线,指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易于停放。 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专人管理,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监控、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4.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四)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 2.依据《资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机关办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机关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3.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4.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保证设施正常使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楼梯出入口、电梯口等醒目位置有提示火灾危险性警示标语、安全疏散示意图;消火栓和灭火器箱张贴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5.合理安排巡查路线,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被盗事件的发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6.收到中央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收到火情、险情等报警信号及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立即安排安保人员到场处理并报警,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预案对人员进行疏散。 (五)监控值守管理 1. 监控设施应24小时正常运行,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记录。 2.安排合理数量,符合从业资格条件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管理有关规定。 3.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等报警信号及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立即安排安保人员到场处理并报警,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预案对人员进行疏散。 4.监控资料至少保持3个月(特殊要求除外)。 5.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以上(四)(五)项中涉及消防、监控等安全方面的工作,应无条件服从安排,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执行《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川机管函〔2018〕1197号)等,具体详见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 1,251,960.00
1-2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区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为加强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持办公区秩序井然,为机关干部职工营造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人员管理 1.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以下简称员工)思想素质好(无违法和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年龄不超过48周岁。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人一次扣0.1分。 2.岗位设置合理、员工分布实用,发现有人员脱岗的,一个岗位一次扣0.5分。 3.员工仪容、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人一次扣0.1分。 4.员工坚持微笑、规范和主动服务,服务态度恶劣,与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或发生严重影响干部职工正常工作秩序,占主要责任,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成交供应商每月至少对本项目员工开展职业道德、纪律和业务知识培训1次,有文字培训记录、影像资料存档。未按要求做到的,一次扣0.1分。 6.采购人及相关监督组安排其他相关业务工作,处理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次扣0.1分。 (二)值班岗位管理 1.值班岗位桌面上应准备好人员、车辆进出登记簿及电话联络表等用品。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人一次扣0.1分。 2.严禁在值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人一次扣0.1分。 3.对外来可疑人员不登记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0.5分。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使用对讲机等秩序维护设备。发现一次扣0.1分。 5.由于秩序维护人员工作严重失职,给办公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重大恶劣影响事件的,发生一次扣1分。 6.将大宗物品从办公区携带或运出,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要求其出具有关证明,并登记物品名称、经办人员基本信息等,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 7.将大宗物品携带或运输进入办公区,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要查验物品,并登记物品名称、经办人员基本信息等,不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 8.办公区发生财物丢失,经查实是秩序维护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的,除照价赔偿外,并一次扣1分。 (三)巡逻工作 1.巡逻人员必须对办公区进行安全巡逻,巡逻不留死角,同时做好巡逻情况记录,巡逻路线应该根据需要变化。不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0.5分。 2.不定期巡视,重要部位发生缺损(如护栏、门窗、水电设施等有破损),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的,发现一次扣0.5分。 (四)信访维稳 1.认真做好来访群众的劝返和疏导工作,主动将群访人员引导到信访局接访室,不得互相推诿,秩序维护人员不得与来访群众发生争吵,未做好以上工作的,一次扣0.5分。 2.发生来访事件,秩序维护人员要及时与市文电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信访局、市级机关警务室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未及时报告及做好劝导工作的,发现一次扣0.5分。 (五)车辆管理 1.无有效市级机关办公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禁止进入办公区,如遇特殊情况,秩序维护人员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证明情况属实并详细记录车辆和车上人员基本情况后方可放行,不按要求操作的,一次扣0.1分。 2.由于秩序维护人员工作失职,导致办公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的,发现一次扣0.1分。 3.车库秩序维护人员应主动对进出车库的车辆进行引导,造成车辆进出秩序混乱的,发现一次扣0.1分。 4.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履行《停车场岗位职责》,对不履行职责的,发现一次扣1分。 二、考评加分 1.机关干部职工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含基本满意)度在90%以上的,加1分。 2.在上级交办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领导干部肯定和表扬的,加1—2分。 3.为了维护办公区安全,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或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由市级机关服务中心酌情加分。 以上考核工作由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安全保卫部具体实施,扣减分数的情况均当面向成交供应商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指出,每月将考核结果书面告知成交供应商。 三、评分应用 本办法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每月考核得分与支付公共秩序维护费用挂钩,即按合同价款与考核得分的乘积作为实际拨付金额。考核等次95(含)—100分为优秀,支付当月合同费用的100%;考核等次90(含)—95分为良好,支付当月合同费用的97%;考核等次70(含)—90分为合格,支付当月合同费用的95%;考核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终止其继续履约资格。 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区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为加强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持办公区秩序井然,为机关干部职工营造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人员管理 1.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以下简称员工)思想素质好(无违法和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年龄不超过48周岁。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人一次扣0.1分。 2.岗位设置合理、员工分布实用,发现有人员脱岗的,一个岗位一次扣0.5分。 3.员工仪容、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人一次扣0.1分。 4.员工坚持微笑、规范和主动服务,服务态度恶劣,与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或发生严重影响干部职工正常工作秩序,占主要责任,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成交供应商每月至少对本项目员工开展职业道德、纪律和业务知识培训1次,有文字培训记录、影像资料存档。未按要求做到的,一次扣0.1分。 6.采购人及相关监督组安排其他相关业务工作,处理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次扣0.1分。 (二)值班岗位管理 1.值班岗位桌面上应准备好人员、车辆进出登记簿及电话联络表等用品。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人一次扣0.1分。 2.严禁在值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人一次扣0.1分。 3.对外来可疑人员不登记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0.5分。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使用对讲机等秩序维护设备。发现一次扣0.1分。 5.由于秩序维护人员工作严重失职,给办公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重大恶劣影响事件的,发生一次扣1分。 6.将大宗物品从办公区携带或运出,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要求其出具有关证明,并登记物品名称、经办人员基本信息等,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 7.将大宗物品携带或运输进入办公区,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要查验物品,并登记物品名称、经办人员基本信息等,不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 8.办公区发生财物丢失,经查实是秩序维护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的,除照价赔偿外,并一次扣1分。 (三)巡逻工作 1.巡逻人员必须对办公区进行安全巡逻,巡逻不留死角,同时做好巡逻情况记录,巡逻路线应该根据需要变化。不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0.5分。 2.不定期巡视,重要部位发生缺损(如护栏、门窗、水电设施等有破损),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的,发现一次扣0.5分。 (四)信访维稳 1.认真做好来访群众的劝返和疏导工作,主动将群访人员引导到信访局接访室,不得互相推诿,秩序维护人员不得与来访群众发生争吵,未做好以上工作的,一次扣0.5分。 2.发生来访事件,秩序维护人员要及时与市文电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信访局、市级机关警务室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未及时报告及做好劝导工作的,发现一次扣0.5分。 (五)车辆管理 1.无有效市级机关办公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禁止进入办公区,如遇特殊情况,秩序维护人员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证明情况属实并详细记录车辆和车上人员基本情况后方可放行,不按要求操作的,一次扣0.1分。 2.由于秩序维护人员工作失职,导致办公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的,发现一次扣0.1分。 3.车库秩序维护人员应主动对进出车库的车辆进行引导,造成车辆进出秩序混乱的,发现一次扣0.1分。 4.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履行《停车场岗位职责》,对不履行职责的,发现一次扣1分。 二、考评加分 1.机关干部职工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含基本满意)度在90%以上的,加1分。 2.在上级交办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领导干部肯定和表扬的,加1—2分。 3.为了维护办公区安全,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或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由市级机关服务中心酌情加分。 以上考核工作由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安全保卫部具体实施,扣减分数的情况均当面向成交供应商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指出,每月将考核结果书面告知成交供应商。 三、评分应用 本办法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每月考核得分与支付公共秩序维护费用挂钩,即按合同价款与考核得分的乘积作为实际拨付金额。考核等次95(含)—100分为优秀,支付当月合同费用的100%;考核等次90(含)—95分为良好,支付当月合同费用的97%;考核等次70(含)—90分为合格,支付当月合同费用的95%;考核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终止其继续履约资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详见《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详见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 73,14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雪莲、张建(采购人代表)、徐德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一号

联系方式:13678244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市辖区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

联系方式:028-26630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26630937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28日


相关附件:
资阳市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秩序维护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项目   资阳市   市级   公共秩序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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