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清原县八里村水厂改造工程设计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2-09-15 至 2022-09-16 | 撰写单位: |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meta charset="UTF-8" /> <meta name="viewport" content="width=device-width, initial-scale=1.0, maximum-scale=1.0, minimum-scale=1.0, user-scalable=no, target-densitydpi=device-dpi"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清原县八里村水厂改造工程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423-00073 二、项目名称:清原县八里村水厂改造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八里村水厂改造工程设计 供应商名称: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抚区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35-1号 中标(成交)金额: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八里村水厂改造工程设计 服务类 名称:清原县八里村水厂改造工程设计(C1003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规模为净水厂3万吨/日改造工程进行设计。工程内容包括净水车间1座,清水池2座,加压泵站1座,变电所及锅炉房1座、污泥脱水车间1座、回收水池和排泥池各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含厂区厂地平整、沥青道路、厂区绿化、垃圾清运等) 服务要求:热线支持:( 0.5 )小时内响应;( 6 )小时内到达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验收标准:成果符合国家最新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保证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对不合格的服务成果予以纠正,直至达到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媛、张悦、刘正一、杨震、徐博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八里村水厂改造工程设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标准收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3024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联系方式:024-5667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克强 电 话:024-566786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清原县八里村水厂改造工程设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