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192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成都全汇鲜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彭州市濛阳镇物流大道东段181号(雨润现代食品城)107栋1层120号 | 57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全汇鲜农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农副产品 | 食堂食材采购 | / | 配送食材质量要求 (1)肉类 ①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需求等级进行配送包括当天屠宰的鲜肉或冷鲜肉(含畜肉类、 禽肉类等),鱼、海带等水产类,冻鸡腿、冻掌中宝等冷冻肉类。(特殊情况下须取得采 购人认可后方可用冻肉替代鲜肉)。 ②生鲜畜肉类:应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 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猪肉应符合成都市生 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猪肉类配送时应提供猪肉生产厂家的《生猪屠宰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复印件(每年提供一次)及当日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其他生鲜畜肉(牛肉、羊肉等)类供应时应提供当日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 《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③生鲜禽肉类: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规格 要求,达到使用标准。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 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④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草鱼、鲢鱼、鲫鱼、 鲤鱼)、海水藻类(仅限海带)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的规 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⑤冷冻肉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 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以上,冷冻 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 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 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 编码”。 ⑥配送肉类包括须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 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蔬菜类 ①按需求等级进行配送包括当季各类新鲜无公害蔬菜(大棚种植蔬菜)、净菜,蔬菜 符合成都市溯源体系的要求。 ②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蔬菜须保证菜 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严禁配送药性和 肥气未脱的蔬菜,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配送时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 测合格的报告。 ③所配送的食材农药残留须符合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GB 2762-2017/XG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或国家最新 标准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严禁配送使用剧毒农药的蔬菜,不得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 蔬菜,必须保证其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蔬菜引发的食物中毒 等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3)干杂类 ①干杂、调味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 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 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 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糖、盐、味精、酱油、醋等佐料具有 相关产品检验报告,相关产品具有有效的 SC 标志。符合国家现行或最新标准要求。 ②乳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乳品安全国家 标准》关于奶制品的相关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新鲜、口感好。色泽:呈均匀一致的 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 无凝块,无黏稠现象。 ③粮油:每批次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大米品种为一级优质非转基因 稻籼米或粳米,须符合 GB/T1354-2018《大米》、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面粉(一级)、挂面须符合(GB/T 1355-2021)《小麦粉》或国家 最新标准要求;食用油应符合 GB/T 1536-2021《菜籽油》三级压榨;一次性包装,须符 合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 | 1(包) | 570,000.00 | 57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义、伍祥天、李智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计划文号:51018222210200001151[2022]00370。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00000.00元/年。 (三)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四)品目编码及名称:A1501农副产品。 (五)因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默认原因,报价更正为:彭州市溯康农产品有限公司(最终报价92%)、 成都米大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88%)、四川友玲欣盛农业有限公司(最终报价97%)、 四川鹏诚天宇农业有限公司(最终报价97%)、 成都全汇鲜农业有限公司(最终报价9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彭州市繁江北路140号 联系方式:028-8388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西二路三号 联系方式:028-86055792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28-86055792转8011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提取自磋商报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2101401) (2).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彭州市 交通管理 竞争性 食堂 服务中心
上一篇: 2022年10月31日斗门区实验小学劳动教育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