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2-09-37 |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
5、评审日期:2022年11月03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淅川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内容) 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收到采购人通知90天内 3、服务期:2 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2022-09-37-1 | 污水污泥处理中心提标改造 | 江苏博尔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高新区科灵路78号 | 36,944,214.58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污水污泥处理中心提标改造 | 定制 | 定制 | 1 | 36944214.58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孟繁旭(评委会主任)、王新征(业主评委)、王琳(业主评委)、黄炜、叶晓勇、黄雪静、石国荣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 |
收费金额:233,75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有效可查询方式,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招标人和其他有关招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答复期限为3日。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淅川县城市管理局 |
地址:淅川县丹江大道中段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1593618255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56389666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5638966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