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一、项目编号:NMDS-2022-065FW 二、项目名称: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 | 2,0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4部门联合组织进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协助建立健全清洁取暖政策文件、标准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开展中心城区和各旗县清洁取暖工作调研并制定属地技术路径,编制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并征求市直和旗县相关部门的意见,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技术方案。1、总体工作计划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厅局工作要求,结合赤峰市实际,提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调研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积极听取采购人意见,在方案编制和项目申报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2、基础资料汇编根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制定各部门需要提供资料的清单,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出台的省级、市级各类政策和制度、标准规范类文件等基础材料,结合已实施项目的做法与成效、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典型案例等内容,形成文件资料汇编。3、实施方案编制(1)对赤峰市的基本情况、冬季取暖情况、既有建筑情况、能源供给情况等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及必要的调研;(2)结合赤峰市的工作基础和发展需求,分析赤峰市清洁取暖的技术可行性,提出清洁取暖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3)统计分析未来三年清洁取暖实施项目,对项目的实施可行性进行分析;(4)对未来三年清洁取暖实施项目进行测算,投融资及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方案,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及计划;(5)协助制定制度机制、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质量控制、运营维护、考核评价等保障体系;(6)对赤峰市未来三年清洁取暖实施项目进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综合分析;(7)为采购人编制完成《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已出台政策文件汇编》、《已出台标准规范汇编》,编写赤峰市对国家部委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汇报材料、演讲稿(PPT)等,为汇报过程进行技术支持。4、项目库建立依据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结合政策要求和本地实际,建立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集中供热管网建设等各类项目库,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时序、资金安排和责任部门等。 | 1、实施方案要求城市基本概况、冬季清洁取暖可行性分析、已有工作基础、总体目标和计划、具体建设方案、资金预算需求、保障体系、综合效益分析、计划安排项目表等。2、技术标准与要求(1)主要功能或目标:城区、县城、农村集中居住区域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80%以上,并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2)需满足的要求:1)与财政、发改、住建、环保、电力、供热、燃气等相关单位的工作沟通,开展既有工作基础和未来工作规划的相关资料收集,并对(已实施及潜在)示范项目调研统计。每完成一个旗县(区)调研,对收集的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基础数据需要旗县区确认,结合各旗县(区)实际制定清洁取暖初步方案,并由采购人组织针对清洁取暖初步方案向各旗县(区)征求意见,建议反馈和方案修正于15日内完成,最终出具成果文件。2)成果文件须达到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4部门联合组织进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工作要求。3、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所本项目的咨询过程和成果均须符合《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9号)、《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字〔2017〕238号)、《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财建〔2018〕253号)的要求,及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申报程序。通过国家评审后启动组织实施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之日起跟踪服务一年,协助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实施工作。 | 按照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4部门联合组织进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验收; | 2,0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延昭(采购人代表)、吕秀丽、郑洪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0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62号 联系方式:0476-5892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德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大街中昊大厦A座四楼 联系方式:0476-5888837、1319151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德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76-5888837、13191515700 内蒙古德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4日 相关附件: 赤峰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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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赤峰市 建设局 实施方案 城乡 服务项目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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