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承包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承包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服务热线: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承包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包商自身承担。
2.承包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加密)或以密封文件的形式邮寄电子备份文件U盘(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1层S28、S29号;收件人:黄佳楠;电话:0412-8801558)的形式提交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承包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承包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3-210307-00006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加密)或以密封文件的形式邮寄电子备份文件U盘(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1层S28、S29号;收件人:黄佳楠;电话:0412-8801558)的形式提交备份文件,逾期发送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4)承包商发送的备份文件封面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承包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承包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承包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承包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承包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承包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承包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承包商名称。承包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小学中心校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解放西路360号
联系方式: 0412-8213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 0412-8801558
邮箱地址: lnghgc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0163010305250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佳楠
电 话: 0412-880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