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且上述口罩应为全新的或者使用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或者不得为经使用蒸、煮、喷酒等及其他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2.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8:00-17:00,2022年12月5日8:00-17:00至2022年12月6日8:00-17:00及2022年12月7日8:00-13:3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文件的递交过程。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23416469
邮箱地址: lnmd@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20384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明
电 话: 024-23416469